网上办理流程:目前仅可网上预约,预约后须到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或现场取号到各区分局受理点提交申请;2、现场提交相关办证材料:1、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期内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3、在内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3、前台受理人员检验材料后通过系统打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申请人现场核对签名确认,公安机关收取申请表,并将领证回执交申请人;4、公安部门制证,15个工作日内通知办证人领证或邮政速递证件给申请人。
1
受理
1、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受理申请。2、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1、户政窗口受理: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或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受理申请,发放受理回执。
2
审查
1、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办证条件,申请人受理地公安机关审核部门审批通过,进入制证环节;2、材料不齐全或核查不符合办证条件,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1、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办证条件,申请人受理地公安机关户政审核部门审批通过,进入制证环节;2、材料不齐全或核查不符合办证条件,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3
制证
核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申请人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4
送达
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申请人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